在一系列新规对进口婴幼儿奶粉进行严管的情况下,进口婴幼儿奶粉质量大幅提升。近日,记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前五月,从该辖区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发现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情况。据悉,从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进口婴幼儿奶粉实施另一新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该新规规定,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其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上述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全面实施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合格率大幅提升,质量安全状况良好。”
进口商品也未必都质量可靠。日前,XXX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市区一家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货架上陈列了过期进口预包装食品3种,以及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2种。由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5种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进货凭证、供货者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口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所有不合格产品进行了依法扣押。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进口商品须有中文标识,但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超市及进口商品商店发现,没有贴白底黑字中文标签的进口商品普遍存在。
无中文标签进口商品大多为母婴产品与保健品
市区五圣街的一家进口商品店铺里,记者查看了货架上的进口尿不湿、零食、化妆品等商品。在零食、化妆品等商品的外包装上都能找到中文标签,但是,大部分尿不湿和保健食品没有贴中文标签。
记者翻看进口尿不湿、保健品等产品,发现尿不湿包装袋上用日文及图案形式,标明了使用方法等信息,而保健品瓶子上的信息全是用英文标注,仅在商品陈列架上贴了手写的中文纸条,介绍产品名称、功效等简单的信息。
对于产品没有中文标签一事,具体情况还得向老板咨询。
不带中文标签的保健品和奶粉、尿不湿等母婴产品,大多出现在进口商品超市或专卖店。市区上街的一家进口超市里,一个货柜上摆满了纯英文标注的保健品,而其他产品如食品、饮料、化妆品等产品都有中文包装或中文标签。
相对而言,市区东方商厦、沃尔玛等大型超市,也销售进口商品,但所有陈列在柜的商品均按规定贴上了中文标签,记者检查了诸如红酒、零食、尿不湿等进口产品,均没发现不合格的进口商品在销售。
“展示、样品、赠品”成无中文标签进口商品上架理由
“我们的进口保健品与奶粉等母婴产品,不在实体店里销售。”记者联系了市区五圣街一进口商品店店主翁先生,他解释,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商品都陈列在展示区里,已在货柜上标明“只接受预订”。
翁先生说,他销售的进口商品分别通过实体店和网络两个途径销售,所有产品经由正规渠道进货,公司能够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他说,他知道国家法律规定没有中文标签的商品不能随意在实体店里销售,所以这些商品只供展示,而且店里没有多余的库存,他也提醒员工不得向消费者销售这类商品。
市区上街的一进口超市采取了与翁先生类似的做法,货架上贴了一张写有“非卖品”的纸牌,告诉消费者其销售的保健品不在店内销售。店主姚先生说,他的进口保健品只是样品,如果顾客有需要,他可以帮忙代购。
“我店里也有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商品。”西区一进口超市里,店主邱先生指着柜台旁的一排小瓶装金酒说,这些商品都是原装进口的,但不公开对外销售,仅作为活动赠品提供给顾客品尝。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曾到他店里检查过,发现了这些产品,因为没有标注价格且不在店内销售,所以没有受到处罚。
购买无中文标签进口商品需谨慎
把无中文标签进口商品搬到网上销售,是否可以避开法律监管?
“进口食品等只要在国内销售,就要遵从国家的相关法律,不存在线上与线下的区别。”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该局查处了一起在网上销售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案件。当事人在淘宝上销售不合格化妆品,被消费者举报。该局工作人员到当事人家中查到的不合格产品通过直邮到达国内,除了不具备中文标签,还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文号、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所以该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不论进口产品是通过跨境电商、一般贸易,还是保税区等其他模式进入国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性标准。”衢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卫食检验检疫处处长胡智明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口食品标签须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商、代理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而且保健品还要有中文营养标签。
“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完全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隐患。”胡智明说,因为每个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不一样,有些国外允许的添加剂在国内不允许添加,进口产品可能存在禁用添加剂超标或功能指标达不到要求等情况,而且有些人有过敏体质,如果看不懂产品文字说明,误食后极可能产生过敏反应。
胡智明说,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重视进口商品的监管,今年3月1日起,我省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行动,其中包括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
案例 :
同是买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她获10倍赔偿 他却只允许退货
法院的判决为何不同?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王斯 通讯员 孙晓梅
核心提示
12月22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向社会通报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涉及食品纠纷的案件情况。近两年来,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涉食品安全案件达1532件,涉诉食品有挂面、奶粉、干木耳、保健酒等。记者看到,其中一些判例看似苛刻,甚至不合情理,但其中蕴藏的法理告诉大家,食品安全大于天。
【2例相似案件,判决结果却不同】
案例1
她买到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
获10倍赔偿
今年2月14日下午,张某花3120元在广西某母婴公司购买了一批进口婴儿奶粉。次日上午,张某又在广西某母婴公司处购买了一罐荷兰进口奶粉,花费156元。买走这些奶粉后,张某以这些进口奶粉无中文标识为由,将广西某母婴公司告上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一审判决:广西某母婴公司退还张某购物款3276元,并支付10倍赔偿金3.2万余元,张某将涉案奶粉全部退还给某母婴公司。某母婴公司不服上诉。
南宁市中院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不得进口。某母婴公司销售给张某的进口奶粉,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亦未能提供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违反了法律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张某要求某母婴公司“退一赔十”依法有据,维持原判。
案例2
他买到不贴中文标签的进口葡萄酒
未获赔
去年11月,甘某在上林某百货公司购买了8瓶盒装的飞奔袋鼠牌进口葡萄酒,总价为1504元。甘某的朋友曾饮用了一瓶该葡萄酒,但未出现任何不良反应。甘某后来发现,该进口葡萄酒没贴有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去年底,甘某将上林某百货公司告上上林县法院,要求“退一赔十”。
法院在调查后发现,甘某购买的进口葡萄酒瓶身上以及整件大包装上贴有中文标签,单独的盒装上未贴有中文标签。葡萄酒的经销商为广州某酒业有限公司,该葡萄酒已通过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检验结果为:该批进口货物经抽样检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并获得卫生证书。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甘某的诉讼请求。甘某不服上诉。
南宁市中院认为,该案中整件飞奔袋鼠牌进口葡萄酒及每瓶酒的瓶身均贴有中文标签,且已通过入境检验检疫确认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并获得卫生证书。上林某百货在零售涉案葡萄酒的盒装上未贴有中文标签,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中文标签
但网购国外直邮商品除外
有部分消费者非常青睐国外产品,所以近两年跨境购特别发达,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经销商将国外产品进口至国内销售的传统模式,也有网络代购、跨境电商等新兴模式,既有从国外直接采购产品的,也有从国内保税区发货的。《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则不得进口。
依据该条法律规定,目前经一般贸易渠道进口的食品都必须有中文标签。但是,通过网络代购、跨境电商等渠道入境的产品是否需要中文标签,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规定。基于“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在法律法规无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消费者个人在网络代购平台上下单,并从国外直接发货的产品,没有中文标签的,不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而消费者个人在网络代购平台上下单,并从国内保税区发货的产品,没有中文标签的,视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如果消费者提起诉讼,商家就需要赔偿。
【卖9.8元的挂面自称一级品】
法院判经销商赔顾客500元
你肯定吃过挂面,对挂面标准的等级,可能很多人并不太注意。不过,总有有心人喜欢关注这些细节。
去年7月底,谢某在南宁市兴宁区某百货公司购买了1扎名为“壮哥”的香菇挂面,花费9.8元。该产品的外包装上载明,生产日期为2014年11月22日,产品质量等级为一级。可谢某依据该挂名所标注的执行标准查询发现,该标准未对产品质量等级进行规定。谢某认为,该挂面标注质量等级违反了该执行标准,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谢某要求某百货公司返还货款9.8元,并赔偿他500元。